【洪門宴案】涉事餐廳被票控違防疫條例 負責人認罪罰款6000元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4/22 11:41

最後更新: 2022/04/22 12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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勝圖有限公司代表今(右)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。

第5波疫情肆虐今年初爆發,全國人大代表、前海管理局香港事務首席聯絡官洪為民,於今年1月初在灣仔一餐廳舉行生日聚會,逾百人出席者中包括不少名人及現任官員,事後有人確診,並爆發洪為民生日群組。涉案餐廳早前涉未有張貼合規格的特定區域C區及D區的平面圖,以及未有張貼空氣淨化告示,遭食環署票控,餐廳代表今(22日)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,被判罰款6,000元。暫委裁判官判刑時指,不能忽略案發時正值第5波疫情,感染個案日漸上升,涉及大型社區感染。

被告為勝圖有限公司,今由律師代表出庭答辯,被控1項餐飲業務負責人沒有遵從食物衞生局局長發出的指示,違反《預防及控制疾病(規定及指示)(業務及處所)規例》(第599F章)。

控罪指,被告於2022年1月3日,在灣仔灣景中心1樓10號舖內,作為餐飲業務負責人沒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法例第599章附屬法例F第6(1)條發出的指示。

被告承認案情指,食環署發現涉案公司於2022年1月3日晚上6時曾舉辦宴會,於是署方於稍後時間進入涉案食肆搜證。期間發現涉案公司未有於餐廳內貼上合規格的「特定範圍D區」、「特定範圍C區」的平面圖,以及空氣淨化量告示。

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當晚曾舉辦餐飲宴會,不肯定有張貼「特定範圍D區」、「特定範圍C區」平面圖,但有張貼空氣淨化量告示。職員在警誡下稱餐廳的運作模式和其特定範圍的規限不相同。

代表律師求情時指,本案違規涉及3張告示,惟被告只有數天查閱長達12頁的食環署指引,故犯上技術性的錯誤。事發後有傳媒作不盡不實的報道,令被告蒙受損失,加上餐廳停業已一段時間,對被告亦造成重大損失。

暫委裁判官判刑時指,不能忽略案發時正值第5波疫情,感染個案日漸上升,涉及大型社區感染,「完成抗疫,人人有責」。暫委裁判官不接納涉案公司案發前只有數天處理告示,又指是次判刑要帶有阻嚇性外,亦而向餐廳公司發出明確指引,遂判罰6,0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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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